湖南工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湖工大纪字〔2021〕1 号)

2021-12-20 17:20:46

湖南工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综合

掌握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坚持抓早抓小,规范廉洁从政

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

准则》《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关于印发<中共湖南

工业大学委员会处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工作方案>

的通知》(湖工大党字〔201968 号)等党内条例法规及上级有

关文件精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

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处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是以文字、数据、表格等

形式记录处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表现

的电子档案,处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是实现廉政档


 

案管理的信息化、电子化和网络化平台。

第三条 电子廉政档案管理应当坚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

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

励惩处提供可靠依据,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

要作用。

第四条 电子廉政档案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日常管理工作

由学校纪委办公室、湖南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安排专人负

责,建档对象为全校中层领导干部。

第五条 电子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个人填报部分

1、基本情况及简历

2、配偶及子女出国(境)情况

3、配偶从业及子女从业、就学情况

4、本人婚姻变化、出国(境)情况

5、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情况

6、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情况

7、在企业、社团和中介组织兼职情况

8、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情况报告

9、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10、参加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情况

11、个人廉政方面的荣誉表彰情况

12、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

13、其他能够反映领导干部廉政方面有一定价值的材料

(二)组织填报部分

1、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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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干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情况

3、领导干部被组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情况

4、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反馈情况

5、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民主测评情况

6、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7、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

8、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第六条 管理运行与录入归档

(一)管理运行

1、廉政档案以一人一档模式创建,实行动态管理。个人账号

为教职工个人工资账号,二级单位的账号由纪委统一设置。个人

信息须由本人负责填报上传,集体材料信息由二级单位指定专人

负责录入上传。

2、廉政档案管理系统由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实行

专人负责,并负责组织录入信息的审核、归档、更新和日常管理

等工作。

(二)录入归档

1、个人填报。个人填报部分的 13 项均按要求填报。严格按

照个人网上填报,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初核,纪委办公室审核

的程序运行。

2、组织填报。廉政档案内容组织填报部分第 1-3 项内容由纪

委信访与执纪审查室负责录入填报;第 4 项内容由巡察办负责录

入填报;第 5 项内容由纪委办公室负责录入填报;第 6-7 项内容

由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录入填报;第 8 项内容由审计处负责录入

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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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录入。按照一年一填报的要求,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

本部门集体材料的录入与上报工作。领导干部个人材料必须在每

 12  31 日前录入上报,其中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在民主生活会

结束后 15 日内填报完毕。因岗位变动,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在 15

日内将职务变化情况报送纪委办公室,以便更新信息。

4、新建档案。因提拔、调动等原因成为新建档案对象的领导

干部,其新进入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在一个月内向校纪委办公室

办理相关建档手续。

第七条 电子廉政档案的运用

1、为推荐、提拔、任用干部提供情况

2、为对重要岗位上的干部实施监督和预警提供情况。

3、为实施提醒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及采取组织措施等

提供情况

4、为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提供情况

5、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提供情况

6、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提供情况

7、为分析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情况

8、为领导干部出国()的审核提供情况等

第八条 廉政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要求:

1、廉政档案信息一般不对外提供。相关部门及本人确因工作

需要修改内容信息的,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需经纪委副书记或

纪委书记审批后方可修改。

2、严禁涂改、增删、损坏廉政档案,不得泄露档案内容。未

经同意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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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廉政档案系统的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

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法》和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干部

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并认真履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保密守

则和档案查阅制度等,保证档案归档及时准确,管理使用规范安

全。

第十条 为确保管理系统运行安全,系统仅限学校局域网,不

连接校外网络。

第十一条 廉政档案的建档对象,应准确、及时填报廉政档案

的各项内容,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档案填报中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

批评、诫勉谈话,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有关规定报告的;

(五)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中共湖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  5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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