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纪通字【2021】6号 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

2021-09-16 11:27:54


 

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自查自纠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今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部署,抓好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省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开展省属本科高校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校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重点领域

重点整治招生就业、后勤基建、物资采购、招投标、校办企业、继续教育、合作办学方面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时间与步骤

这次开展自查自纠专项工作,从 9  16 日开始,10  30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自查自纠阶段(9  16 -10  15 日)

各单位要对照自查自纠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湖南工业大学重点领域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详见附件二),认真进行总结,并撰写自查自纠专题报告,由本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后于 10  15 日前按要求上报校纪委办公室。凡存在的问题,必须在自查自纠表中如实填写,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纠正。

(二) 组织核查阶段(10  16 -10  22 日)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巡察督查办公室联动配合,采取现场抽查、专项检查、校内督查等方式对重点领域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过程中既要核查已自查出的问题,又要核查实际纠正的问题,防止出现只说小问题,隐满大问题的现象。

(三) 总结上报阶段(10  23 -10  30 日)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表和总结进行汇总,认真梳理,形成学校的总结报告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按要求上报省纪委。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是今年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也将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内容。学校成立开展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亚东

副组长:陈登科

员:纪委委员(刘建佳、雷敏、陈碧、荣曼生、李志刚)、燕环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牵头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任务分解到相应协助单位、压实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查处力度。纪委要认真排查信访举报线索,集中惩治拒不自查自纠的违规违纪违法者。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对群众有反映的,可以采取函询的方式要求进行解释说明,并根据情况适当处置。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根据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专项整改。针对比较严重突出的问题进行剖析,分析深层次的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联系人:龙绍斌            话:22183528

 箱:hgdjwb@163.com,(非保密性材料,涉密材料电子稿单独刻录光盘报送)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自查自纠主要内容

2、湖南工业大学重点领域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

 

 

中共湖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南工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  9  16

 

 

 


 

 

附件 1

 

湖南工业大学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自查自纠主要内容

 

 

一、招生就业领域(牵头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协助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1、新生资格审查中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如:加分考生、国家、地方专项考生的资格审查不到位。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中的问题。如:考生资料造假及提供虚假信息;招录分项目计划与学校实际建设发展需求不符等问题。

3、专升本命题、考试组织、录取、本科生免试推荐读研等工作中不规范的问题。

4、研究生的自主考试、招生复试(笔试、面试)过程中的问题。如:工作人员或命题教师泄露考试工作信息;违规调剂录取等问题。

5、就业工作中的问题。如:虚假就业(与单位签订假协议书),就业率统计作假;违背公平公正原则,选择性推荐毕业生就业等问题。

6、招生就业领域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后勤基建领域(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工程项目、基建处负责基建工程项目、资产管理处负责门面等资产管理项目,协助单位: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1、学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以及食堂外包、物业管理等引进社会服务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问题。如:违规向业主评委、评审专家打招呼;特意增加入围资格条件,指定品牌和参数,设定特别条件,指定入围单位或限制其它单位;变更项目内容和类型,或随意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规定;拆分项目,降低预算,规避财政评审等违规违法问题

2、工程项目预算管理中的问题。如:概算故意漏项;不做前期的地形勘探等专业检测;擅自提高装修标准,增加项目内容或扩大项目规模,导致超预算等问题。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如:指定工程材料采购;随意增加工程量;签证管理不规范;代建、监理程序不到位;不按标准工艺和工序施工等问题。

4、工程项目结算中的问题。如:虚构事项,擅自变更合同条款,增加结算。

5、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如:无正当理由推迟履行时间;随意降低验收标准;不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未采取有效方式追究违约方责任维护学校正当权益等问题。

6、门面、场所出租等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违规问题。

7、后勤基建领域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校办企业领域(牵头单位:资产经营公司,协助单位:各校办企业)

1、校办企业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2、校办企业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如:不正确履行职责或不作为,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把校办企业变成以权谋私的“自留地”或“摇钱树”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3、校办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内控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如:财务管理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力,私设或领导“小金库”,会计账目不真实、不客观,缺乏透明度;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聘用人员不规范,不报告主管部门,不公开招录;不严格执行企业薪酬制度,薪酬分配不规范。

4、校办企业领域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四、继续教育及合作办学领域(牵头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协助单位:财务处、各学院)

1、违规办学的问题。如:与无资质或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合作;超越上级批准的办学资质范围违规办学;将招生的学生挂靠在有资质的函授站或助学机构中等问题。

2、招生工作中的问题。如:夸大或虚假宣传;混淆成人教育和全日制统招教育概念;个人冒用学校名义招生等问题。

3、教育教学管理不规范。如:师资、教学设备场地不达标,不符合办学条件;学制管理、考试不规范;超合同范围开展培训业务;不按相关程序外聘专家、教授和审查培训课程内容。

4、账务管理不规范。如:不按标准或乱列名目收费;收取的费用使用管理不规范;账务监管不严,经费不入帐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5、与合作办学点进行利益输送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6、继续教育及合作办学领域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文章分类
联系我们
联系人: 曾老师
电话: 0731-22183092
传真: 0731-22183092
Email: hgdjwb@hut.edu.cn
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湖南工业大学科技楼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