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纪通字【2021】8号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的通知

2021-10-11 11:31:55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师德师风建设年”推进方案》和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2021年湖南工业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湖工大党字〔202123号)、《湖南工业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推进方案》(人事通知字〔202125)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也将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内容。学校成立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长:张亚东

副组长:陈登科

 员:纪委委员(刘建佳、雷敏、陈碧、荣曼生、李志刚)、燕环球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肖文涛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教师散布不当言论。如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和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传播违反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及反对党和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 性骚扰学生、侵害学生利益。如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3. 违规接受家长宴请,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的行为;

4.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负面影响的现象。

5. 无备课教案、上课应付等敷衍教学、误人子弟的行为。

6.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现象。

7.侮辱学生、歧视后进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将学生逐出课堂,或以交流、辅导的名义带异性学生单独去宿舍、教师办公室的行为。

8.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9.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三、整治时间和要求

1.各二级单位按照教师工作部《湖南工业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推进方案》(人事通知字〔202125)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学习、自查自纠,并结合近年来高校师德师风负面典型案列和学校发生的教师教学事故、酒驾、涉黄等其他违法违规事件,对本单位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分析报告、制定整改方案,逐项予以落实。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党委巡察督查办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督查落实。(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间:12月15日前

2.教师工作部在各二级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整改措施,以此为契机加大学校师德评议、师德考核的工作力度,把师德建设与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师德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级等结合起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教师工作部最终形成的分析报告和整改方案报送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 针对群众举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教育领域腐败和师德师风问题,收集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案说法,引以为戒,严肃执纪问责,使每一位教师提高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责任单位:监察专员办,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设立师德投诉举报信箱,公布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校纪委师德投诉举报信箱:hgdjcc@163.com,举报电话:0731-22183091(完成时间:12 月底前)

联系人:龙绍斌

 话:22183528

 箱:hgdjwb@163.com,(非保密性材料,涉密材料电子稿单独刻录光盘报送)

 

                              中共湖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南工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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