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实施意见

2016-07-13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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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工大纪字20121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实施意见

各部门、单位:

根据湖南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我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我校2012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实现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和谐校园的奋斗目标,强化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校教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积极探索和实践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努力打造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新特色、新亮点,取得反腐倡廉教育看得见、摸得着、感得到的实际效果。

二、具体活动内容

1、组织全校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教育纪工委、全省教育系统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读反腐倡廉的文件法规。3月份,学校纪委将学习资料发党风廉政建设网,各总支、党支部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

2、继续加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贯彻情况,努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要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民主生活会、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等形式再次重温《廉政准则》。

3、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制度。各学院党总支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听好廉政党课,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和表率意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4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写入党校培训内容,明确责任,确保每次培训均有廉政课目列入其中。

5、继续开展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教育。5月份,学校纪委组织新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增强新提任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廉洁自律意识、责任主体意识。

65月份,邀请湖南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处长对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下半年,安排一次反腐倡廉辅导讲座。

7、开展廉洁示范教育、警示教育。5月份,学校纪委组织新任命的处级领导干部和管钱、财、物的科级干部,参观株洲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桥头堡 10月份,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参观全国廉政教育基地——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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