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十条禁令”的通知(湖工大纪通字【2022】3号)

2022-04-05 10:10:04

关于严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十条禁令”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当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教育厅、株洲市委及学校党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以最严明的纪律、最严实的作风、最严密的措施抓好校园疫情防控,结合学校实际,特发布以下禁令:

一、严禁在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和指令要求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敷衍应付;

二、严禁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消极怠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三、严禁在疫情防控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假报疫情防控信息,隐瞒个人及家属旅行史、身体状况、健康码转“红黄码”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

四、严禁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抗上级督导检查,坚决杜绝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不重视、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书面整改;

五、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坚决防止因违规聚集性活动而引发疫情;

六、严禁擅自离开株洲市区,特别是去中高风险地区,特殊情况需离株的须按规定请假报批,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回株返校后须做核酸检测、报告行程;

七、严禁挪用、截留、挤占防控专项资金和防护药品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八、严禁擅自发布、泄露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发表关于疫情防控的不实言论,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九、严禁耍特权、使性子,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以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

十、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师生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应不及时、处置不到位,以及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欺压师生群众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师生员工、从业人员必须遵照执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把抓好疫情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违反本禁令要求的,纪委将严肃处理,确保令行禁止。

纪委办公室(察专员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疫情防控中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欢迎广大师生干部群众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31-22183091

举报邮箱:hgdjcc@163.com

 

 

中共湖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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