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自今年4月全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围绕各类惠民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全面开展了清理核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7月22 日,省专项整治办公室督查组指出省教育系统部分单位“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走过场的现象,为切实扭转专项整治相对滞后的工作局面,根据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清理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项目资金底数。厅委机关各处室要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分配、拨付给各市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的各类项目资金进行汇总统计,数据汇总表于8月30日前报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各市州教育(体)局、高等学校、直属单位要做好本级、本单位2013年1月1日以来各类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实施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已开展数据统计工作的单位要进一步核实核查,统计数据要力求全面真实准确,为深入开展清理核查工作提供扎实依据。
二、突出清理核查工作重点。为确保清理核查工作取得实效,在各市州教育(体)局、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决定从8月下旬起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全面改薄资金等三类项目资金进行重点核查。按照“纪委(纪检组)协调、业务处(科、股)室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着力在省市县校四级深入开展项目资金大清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和截留挪用等问题。厅委机关相关处室负责本处室分配的项目资金清理核查工作,要对以往清查或审计的情况进行大梳理、大汇总(汇总情况于9月20日前报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对高校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要督促指导市州教育(体)局对口科室开展好本次清理核查工作。各高校要对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整治虚报人数、套取资助资金、分配不公平、发放不及时、贪污挪用、盘剥克扣资助资金等问题。市州教育(体)局要督促县市(区)开展清理核查工作,同时组织专门队伍采取抽查和“解剖麻雀”的方式推进三项资金清理核查工作。每个市州必须选取一个县市(区)对三项资金中的一项进行重点解剖,非重点解剖县市(区)必须抽一个项目资金实施单位进行清理核查。各市州教育(体)局确定重点解剖县市(区)名单于8月25日前报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清理核查工作期间,各市州于8月30日、9月30日,高校于9月20日将专项资金清理核查情况统计表上报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9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抽查和重点解剖工作。9月30日前各市州教育(体)局、高校要将重点项目清理核查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抓紧推进问题线索核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审查作为衡量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对清理核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对全面清理自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和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直接办、挂牌督办、交办或转办等方式逐条进行调查核实,要做到快查快结,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各市州教育(体)局、高校每半个月要向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报一次问题线索核查情况。
四、切实加强政策信息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教育系统各类惠民资金的政策宣传。这次重点项目清理核查,要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全面改薄资金等项目资金实施的单位,全方位公开公示项目的政策信息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畅通信访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各市州教育(体)局、高等学校要对典型案件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专项整治的强烈信号。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宣传,及时总结推介好的经验做法。
五、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近期确定一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并于9月中旬对市州重点项目清理核查情况进行一次专门督查,对发现问题数、查处问题数等相关数据零报告的以及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各市州教育(体)局要加强对县市(区)重点项目清理核查工作的督办督查,确保清理核查工作深入推进、落到实处。
六、压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这次重点项目资金清理核查,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真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抓、及时统筹协调和部署推动,切实解决清理核查工作不清不查、清而不查、抓而不紧、华而不实等问题,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现象发生。对清查出来的违纪资金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清理核查中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的,以及在上级单位检查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市州教育(体)局、高等学校、直属单位专项整治办要明确一名联络人员,并将联络人员名单于8月25日前报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高等学校、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市州教育(体)局、高等学校、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排名位于末位的单位要予以问责。
湖南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办公楼602室,联系人:向朝阳,电话(传真):0731-89715592,邮 箱:790853971@qq.com。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