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双全在省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2022-02-26 09:31:23

发扬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宝贵经验 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湖南新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7日)

  王双全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湖南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和省委要求,总结我省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讲话用“四个坚定不移”精炼概括在建党百年新起点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从6个方面全景回顾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壮阔历程和辉煌成就,深刻阐发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指出一百年来,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讲话用“九个坚持”对新时代管党治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行提炼,深入系统解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思想和理论内核,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使我们对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

  赵乐际同志在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和会议结束时的重要讲话中,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全面部署。省委书记张庆伟在今天上午的讲话中,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成效,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在新起点上纵深推进我省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的系统阐述,把握核心要义、自觉长期坚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分析,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斗争到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部署,紧扣工作主线、忠诚履职尽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严实要求,锤炼政治品格、练就高强本领,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持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全省各项事业取得新成就。特别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新一届省委及时出台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和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意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上率下严要求、强落实,带动形成政治生态新气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旗帜鲜明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向好,为三湘大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新征程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政治方向

  省纪委常委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一周年为节点,重走考察之路,重温讲话原文,进一步深学细悟、躬身笃行,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

  (二)立足湖南实际精准开展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决有力

  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落实“三新一高”战略部署、“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拉条挂账、专班推进,定期“回头看”,发现和纠正贯彻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2621个。深化拓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监督整改突出问题147个,问责1910人,处分453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彻查衡南社保基金案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举一反三推动开展全省社保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监督,查处案件431件,立案310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追回流失资金5.7亿余元。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专项监督与专项巡视巡察同向发力,发现问题5335个,立案142件,处理169人,留置64人。深入开展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监督和人防、供销等领域专项整治。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始终绷紧疫情防控纪律之弦,全省发现问题线索1642件,处分288人,严肃问责张家界市疫情防控不力问题;交办督办湘潭县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新田县统计造假等问题,对耒阳“11·29”煤矿透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责问责,深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坚持纪律教育、全程监督、廉政把关、执纪问责“四个从严”,出具党风廉政意见34.9万人次,对3121人次提出否决、暂缓意见,严肃处理违反“十个严禁”问题,用铁的纪律保障全省各级换届和“两会”风清气正。

  (三)坚决查处重大腐败案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拓展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7.6万件,立案2.4万件,处分2.3万人,移送司法机关678人。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46人,县处级干部685人。严肃查处杨懿文、廖炎秋、陈书山、卢平、王武亮、彭元、周立夫、周新辉等“一把手”腐败案件。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处李微、刘建宽、王成良等原政法领导干部,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政法干警3203人,移送司法机关19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23个,处分306人,移送司法机关83人。深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顽疾,查处串通投标等问题1236个,核查追责超概算项目253个,查处接受打招呼违规办事的公职人员69人。持续深化“天网行动”和“一人多证”专项清理,追回外逃人员4名。积极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室组联动,共同办理10起国企、金融等领域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健全行贿人“黑名单”信息库,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行贿人员441人,留置298人,移送司法机关134人。协助省委出台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提出强化系统治理系列措施,运用类案剖析报告、警示教育片、纪检监察建议书等载体抓实以案促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取得新成效。

  (四)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清风正气日益充盈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研判“四风”新表现新问题,节假日前后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监督检查,通报典型案例,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出台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报销费用、发放津补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形成有力震慑。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基层监测点收集问题105个,督促解决会议文件多、统计报表多、工作微信群多等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专项治理基层报刊杂志征订任务过重问题。全省查处“四风”问题3582起,处理6413人,处分3673人。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处置问题线索1948件,立案1013件,处理1983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做好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五)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

  推行“一县一清单”监督、“一领域一专题”治理,抓实过渡期专项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开展“纪委为您来解难”带件走基层活动,督办100件民生领域问题线索,解决具体问题268个。开展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清廉医保”专项监督和“学位、床位、车位、厕位”突出问题整治。以严肃查处益阳都好养老公寓“爆雷”事件为切入点,推动全省排查纠治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全省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530个,处理6272人,处分3924人,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六)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巡视巡察高质量全覆盖

  省委分2轮对17个省直单位、10所省属高校、4家省管企业开展常规巡视,实现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以巡视带巡察,市县两级巡察覆盖率100%;延伸巡察村居2.6万个,覆盖率90%以上。狠抓巡视整改,对45个县市区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前八轮巡视移交的1729件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大起底,对第十二轮巡视发现的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点名通报。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统计等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制定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82个县市区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的作用,指导湘潭市抓好试点工作,同步推进全省联动,形成“一盘棋”监督合力。

  (七)改革创新监督治理体系,监督质效不断增强

  积极探索“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统筹工作力量,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1152件。加强国企、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力量配备,监督能力逐步提高。制定实施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措施,落实上级党组织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谈话等举措,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运用信息手段赋能监督执纪,升级检举举报平台,优化“互联网+监督”“监督服务微信群”平台,试点建设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加强日常监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4224次,谈话提醒被监督对象1.5万人次,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6万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93%,努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以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举办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深化分级分类全员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严格自我监督管理,制定加强新一届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对市州纪委监委开展“小巡视”调研督导,健全问题线索处置、涉案人员财物管理、谈话函询、失实检举控告澄清、请示报告等制度。进一步严明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全省实现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零事故”。省市两级监委首次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定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严肃查处147名“害群之马”,坚决清理门户。

  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照党的要求和人民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有的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腐败新的阶段性特征、规律性认识有待深化;有的职责定位不够准确,监督检查浮于表面、不够精准,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办法不多;有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强,执纪执法贯通能力不足,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灯下黑”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化清廉湖南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深学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深刻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深刻把握我们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逻辑,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发挥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的机制机理,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斗争形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一刻不停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聚焦“三新一高”等“国之大者”,扛牢“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防止和克服不良倾向,引导督促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扎扎实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抓紧抓实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专项监督,彻查典型案件,严惩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行为,督促各地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千方百计化解好存量风险。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监督问责,将尾矿库安全问题等纳入整治范围,持续推动我省“一江一湖四水”全流域系统治理。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深挖严惩“粮耗子”。深化涉煤涉矿涉砂问题专项治理。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高度政治警觉,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高度警惕、毫不手软,坚决防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严格督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推动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以我省党的二十大代表推选和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为重点,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落实最严格的监督,严查违反“十个严禁”的人和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确保风清气正。

  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五个强化”要求,严格执行“十必严”措施,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常态化开展上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同下一级“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专题谈话,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落实落细。落实市州纪委监委对县市区政府“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强化近距离日常监督。做实政治生态常态化监测分析,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精准开展“廉政画像”。

  (二)保持“严”的氛围和“惩”的力度,在“三不”一体推进上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确保压倒性力量常在。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和新的阶段性特征,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永远吹冲锋号。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注重从政治问题查起,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把手”腐败问题。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地方、领域、行业,重点查处金融、国企、高校、政法、经济开发区等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持续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影子公司”“期权腐败”“交易型腐败”、政商“旋转门”、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等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坚决查处破坏政治生态的“掮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全方位实施联合惩戒,坚决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坚决防范领导干部与资本利益集团不当交往。严查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继续抓好“裸官”治理,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深入治理国企境外腐败,一体推进防逃追逃追赃工作。

  强化系统治理。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提升反腐败治理效能。完善“四种形态”运用机制,以高压态势、严查严处为坚强后盾,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强化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谈话函询、提醒纠正,促进党员干部更加相信依赖组织,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优化“查剖改”流程,制定加强以案促改促建促治、规范纪检监察建议的具体办法。加强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开好案后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运用忏悔录、警示教育片,提高覆盖面和有效性。会同组织部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督促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三)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久久为功纠“四风”树新风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吃喝等顽疾严肃惩治、绝不手软。深入基层开展蹲点调研,改进特约监察员、基层监测点履职运行办法,探索试点大数据比对分析,精准发现和查处“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既防“旧病”复发,又治隐形变异。督促有关部门取缔不科学、无必要的第三方评估检查,继续推进报刊征订专项整治,持续治理“文山会海”、督检考过多过频、“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坚持边查处问题、边完善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着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积极发现和树立好榜样,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以严密监督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开展专项监督,着力解决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工作上不得力等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重点检查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和促进共同富裕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借乡村振兴之名搞项目谋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克扣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清除妨碍政策落实的“绊脚石”。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度关注群众所思所盼、所愁所忧,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清廉医保”、养老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对在民生“奶酪”上动心眼、打主意、下黑手的决不放过,对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着力化解越级访、重复访,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基层监督。统筹基层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力量,推动村级党组织配齐配强纪检力量,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将“互联网+监督”平台与相关系统平台深度对接融合,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五)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党内监督利剑作用

  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始终坚守政治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国之大者”,紧扣省委决策部署,高标准制定巡视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完成对70个左右党组织的常规巡视,开展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专项巡视。

  强化监督整改治理。深入落实党中央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促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完善党委常委会、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制度,压实党委(党组)整改责任,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机制。针对共性问题发出巡视建议书,推动主管监管部门深化系统治理。

  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总结推广湘潭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更好发挥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的承上启下作用。制定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巡视巡察干部分级、分类培训,规范省直单位内部巡察,推动巡察村居高质量全覆盖。

  (六)强化“四责协同”联动效应,扎实推进清廉湖南建设

  压紧压实清廉湖南建设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和省市县三级联动,做到“抓系统就要抓创建,管行业就要管清廉”。制定实施好考核评价办法,对推进清廉建设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形成工作闭环。

  打造清廉单元建设标杆。鼓励基层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各领域清廉标准和建设目标,将清廉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乡村等清廉单元建设落细落实。督促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培树一批群众身边“小微权力”廉洁规范运行的清廉单元样本。

  大力弘扬廉洁文化。落实党中央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注重发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发挥廉洁教育基础作用,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三湘大地蔚然成风。

  (七)切实强化自我监督约束,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锤炼政治品格,练就高强本领。省纪委常委会示范带头,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实做深机关党的建设。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深化全员培训,学习运用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官法,掀起新一轮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练兵实战热潮,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评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严格执行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建设,拓展大数据应用。加强留置、谈话场所建设和看护队伍管理,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强化系统集成,促进协同高效。深入开展“小巡视”调研督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全面加强国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制定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意见,深化探索“室组委”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制度机制,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强化协作配合。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积极探索加强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有效路径,重点强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

  严格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刚性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切实做到“三防”“四慎”。关心干部工作生活,注重在基层、办案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培养、考察识别和选拔使用干部,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迈向新辉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领导下,立足新形势,紧扣新要求,打好主动仗,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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