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邵桂
蔡锷,字松坡,1882年12月出生于现邵阳市双清区蔡锷乡,1904年10月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回国,先后在湖南、广西、云南等地方和北京政府任职。刘达武编《蔡松坡先生遗集》记载:蔡锷在广西任职期间撰自勉联“澹泊明志,夙夜在公”置南宁寓所。
1911年,蔡锷在昆明领导重九起义胜利以后,历来由朝廷拨款和内地省份协饷的边防军费戛然而止,可是,云南不仅边防依旧,滇军还先后援川、援黔、援藏,故军费有增无减,财政十分困难。谢本书著《蔡锷传》介绍,辛亥革命以后任云南都督的蔡锷,采取一系列新举措整理财源,节俭开支。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两件事:一是两次带头减薪,第一次是1912年1月,都督由600元(两)减为120元(两),副都督由400元(两)减为120元(两),第二次是1912年6月,原薪60元(两)以上者均减为60元(两),第一次减薪正副都督薪金拉平,第二次减薪原薪60元(两)以上的中高级官员薪金拉平;二是严明纪律,令行禁止,如规定非星期日不得宴客,警察厅长违之,蔡锷在收到的请柬上批示:“违背功令,罚薪半月”,此后无人再敢违令请客。由于蔡锷带头廉洁奉公,且多措并举,因此,1912年(民国元年)的云南财政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还节余20万元。时任云南省财政厅长袁家普在《蔡公遗事》一文中,回忆蔡锷主持滇政时说:“各项军费、政费亦皆至于减无可减,节无可节。是以元、二年以来,不惟中央未曾协济云南,云南反协济中央数十万元,而云南政事当行者亦均行之,并未停滞。蔡公在滇都督任内两年,除每月之60元薪俸外,并未支用公费。其公馆之食用费每日限用小洋二角,其律己之严,可见一斑矣。”
蔡锷在督滇期间的廉政故事还有很多。例如,易宗夔撰《新世说》记:“蔡松坡为云南都督。滇黔商民,感其德泽,醵金为公铸铜像。公计取其金,赈恤两省饥民,且婉谢之曰:‘君等铸我像,享受荣名在千百年之后;若辈哀鸿,食此涓滴之赐,当可活命无算。彰人之功,不若拯人之命也。’闻者贤之。”感恩的商人接受了蔡锷的意见,世上虽少了一座铜像,“无算”饥民却“可活命”。再如,刘达武编撰《蔡松坡先生年谱》记载:1913年9月,蔡锷奉调进京在离滇时,云南省议会议定赠送法金30000元,蔡锷坚辞,议会亦坚持,出于礼节,蔡锷接受5000元以偿还债务等。
在北京任职期间,蔡锷清廉依旧。蒋百里在《蔡公行状略》一文中说:“身兼督办、参政、将军、办事员等差,循例得俸月可入5000元,公悉任其事而辞其俸。”也就是说蔡锷有多份兼差,虽工作照做,但薪金绝不多拿。
护国战争伊始,袁世凯下令查封蔡锷家产。刘达武编撰《蔡松坡先生年谱》记载:邵阳县知事陈继良于1916年1月6日回复:“查锷本籍无一椽之屋,无立锥之地,其母现尚寄食其乡人何氏家,实无财产之可查封云。”几句话勾画了一代廉将的形象。无财产可查封的蔡锷当时虽已重病在身,但在四川前线仍坚持与士兵同艰苦。梁启超在《护国之役回顾谈》一文中如是说:“蔡公四个月里头,平均每日睡觉睡不到三点钟,吃的饭是一半米一半沙硬吞,他在万分艰难,万分危险中能够令全军将官兵卒个个都愿意和他同生同死……到后来,他的军队几乎连半饱都得不着了,然而没有一个人想退却,都说我们跟着蔡将军为国家而战,为人格而战,蔡将军死在那里,我们也都欢欣鼓舞的死在那里。”这就是反袁护国战争以弱胜强以少胜多的精神动力。
反袁护国战争结束以后,北京政府任命蔡锷为四川督军兼省长。蔡锷到任仅十余天即离开成都赴日本治病,百姓依依不舍一代廉将离去。梁启超在《护国之役回顾谈》一文中描绘:“四川人烧着香拦着路不准他走。”
蔡锷于1916年9月抵日本福冈大学医学院治疗,终因护国战争而拖延日久,于当年11月不治身亡。一代廉将临终遗嘱中的“锷以短命,未能尽力民国,应为薄葬”一句,至今读起来仍令人动容。蔡锷逝世以后,唐继尧在致黎元洪电中感言:蔡锷“身后萧条,不名一钱,老幼茕茕,言之心痛。”蔡锷清廉为官,舍命护国,享年仅34岁,践行了“澹泊明志,夙夜在公”的诺言,深深感动了国人。北京政府追授蔡锷上将军,拨专款治丧并举行国葬。孙中山挽联:“平生慷慨班都护,万里间关马伏波。”也就是说蔡锷与班超和马援一样,是中华民族永恒的记忆。正如梁启超在《护国之役回顾谈》一文中所说:“蔡公死了吗?蔡公不死。……精神变作百千万亿化身。”
———原载《清风》2012年第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