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任何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严守党的纪律,既不能因为是普通党员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更不能因为位高权重而无视纪律约束。可以说,是共产党员就要遵守党的纪律,天经地义,责无旁贷。
然而,在纠风正纪的高压之下,反腐利剑的高悬之下,还有个别同志放不下利益,抹不开面子,丢不了陋习,耍起了小聪明,穿起了规避纪律的“马甲”,试图以“闯关”心态蒙混过关。
看一看这些人的拙劣表演:甘肃省甘南州人社局原副局长罗安义,在为其子大办婚宴时,为了规避“婚宴不得超过20桌、人数不超过200人”的纪律要求,使用了“分4次设宴48桌,宴请480人”的“锦囊妙计”;山西省晋城市一中学借赴华东某师范大学培训的机会,组织52名教师外出旅游,期间所有成员每晚都返回培训地点住宿,企图瞒天过海……诸如此类,无一不是想靠一套“马甲”来规避纪律,以求免受纪律处分。
规避纪律,体现的是对党规党纪的漠视。我们常讲,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一个核心思想,就是党员干部比普通群众要求更严、标准更高,首先要成为遵规守纪、纯正风气的先行者。很多事情,群众可以做,党员干部却不能为。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就是因为心中无纪,让党规党纪一直沉睡着;部分党员干部敢于规避纪律,也是因为没有绷紧纪律这根弦,把党规党纪当作“橡皮筋”“稻草人”。
规避纪律,反映的是一种侥幸心理。一些党员干部心中也有纪律的影子,但在纪律和利益面前,他们考虑的往往是后者多一些。于是,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些许面子、所谓人情,便揣着明白装糊涂,试图借助“马甲”闯过纪律的关卡。殊不知,侥幸是不幸的开始。党员干部如果不把纪律挺在最前面,不把纪律放在心中重要位置,各种各样的跑冒滴漏、跑风漏气,脱纲离谱、脱轨越界就会发生,久而久之,就由破纪到破法,走上一条不归路。
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块钢,谁碰谁遭殃。违纪不是小事,岂可小视!不是小节,岂容小觑!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约束没有例外,不因事小而姑息,不因权大而破例,也不因“隐身”而不究。党员干部只要违反了纪律,不管伪装有多好,不管“马甲”再多样,也难逃群众的监督,难逃纪委的“火眼金睛”,难逃纪律的严厉惩戒。前文列举的那些试图规避纪律的党员干部,无一例外地受到纪律处分,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他们看似聪明,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看似逃避一时,却最终逃避不了纪律的惩戒。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我们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标定着共产党员的行为底线。党员干部作为党的“形象代言人”,就得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就应自觉唤醒党规党纪意识,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成为心灵深处的“压舱石”。如此,才能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避免从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导致违法。(桑林峰 郝启荣)----转自《三湘风纪网》